鉴定项目 | 联系我们 您好,欢迎访问山东机建人才培训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建筑工程职业技能鉴定 专注培训 专注就业 专业鉴定
全国咨询热线:400-133-5156
您的位置: 首页>资讯中心>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山东机建人才培训网
地址:中国济南
联系人:鉴定中心
电话:400-133-5156
手机:

常见问题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每几年进行一次复审

时间:2022-02-07 15:34:25 来源:本站 点击:743次

最新的安监总局30号文件规定3年复审一次。第四章复审第二十一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扩展资料: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实行教考分离制度,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推荐使用教材。培训机构按照国家局制定的培训大纲和推荐使用教材组织开展培训。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其委托的有资质的单位根据国家局制定的考核标准组织开展考核。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签发。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通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统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400-133-5156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手机号码

二维码
线